子女该如何给父母守丧
发布时间:2023-10-05
《弟子规》中讲道:“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意思就是说:“当父母亡故的时候,子女要守孝三年,并且每日需要以泪洗面,想想父母在世时的音容笑貌就更是悲从中来,不能自已。真是到了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时候啊!并且在守孝期间必须天天吃素食,不可以沾荤腥食物,以此表示对父母的忠诚和敬意。对待去世后的父母的情感和态度,要像对待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恭敬有礼。”
父母的养育之恩无以为报,不能期盼来生结草衔环报之,能做到的最实际的事情就是在他们离去后多守候他们一段时间,让他们的灵魂也得到慰藉。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平常的岁月里,即便有再大的悲伤也都可以忍受,都可以笑脸相迎,但唯有父母去世时的那种剧烈的悲痛能把人压得喘不过气来。
《中庸》中讲:“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为父母守丧三年,这种制度是从百姓延伸到天子,无论哪个等级都不能逾越的。正如上面提到过的,我国古代礼制规定,父母去世要守丧三年,而其原因是什么呢?古人认为,孩子生下来三年之久,才可以离开父母的怀抱,能够自己独立行走,自己吃饭,让整日疲惫不堪的父母松一口气。所以作为一种报恩行为,父母在去世后,子女也要守在一边,保证三年不离开。
《颜氏家训》中说:有个叫陆襄的人,他的父亲被杀害,陆襄就终身只穿布衣、吃素餐,哪怕是菜里有用刀子切过的生姜,他都不肯食用,所以他家的厨房里做菜从来都是用手掐断,而不是用刀切。这样缅怀长辈的心情固然能够得到后人的理解和敬仰,但是如果因为对父母的怀念而把自己的身体弄得羸弱不堪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制度是人定的,清代康熙皇帝和孝庄太后的感情非常之深,然而在孝庄死后,康熙在为难之时还是听从了大学士张廷玉的建议,不必拘泥于三年体制,而是守“心丧”,所谓心丧就是在心中对已逝亲人的怀念。康熙在孝庄重病时曾衣不解带地伺候,相信不会仅仅因为公务缠身而无法守丧,就断定康熙的人品有问题的。父母的身后之事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在他们生前好好地孝敬他们,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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