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对待父母的态度
发布时间:2022-02-22
一、亲所好 力为具:父母喜欢的事情,应该尽力去做
二、亲所恶 谨为去:父母厌恶的事情,应该小心谨慎不要去做
三、身有伤 贻亲忧:万一我们的身体受到伤害,一定会给父母亲带来忧愁
四、德有伤 贻亲羞:我们的品格有了缺失,会让父母亲感到羞辱、没有面子。
五、亲爱我 孝何难:父母对我们态度慈爱的时候,孝敬父母恭顺父母不是什么难事
六、亲憎我 孝方贤:父母不喜欢我们或管教过于严厉的时候,孝顺父母才是难能可贵的。
七、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 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如果自己的父母有什么过错,应该指出来告诉他们哪里错了,让他们改正,但在告诉他们的时候要注意态度问题,劝导时应该和颜悦色、态度诚恳,说话的时候语气要轻柔。如果父母不听劝,又哭又闹,就暂时顺从父母;如果把父母劝恼,生气责打自己,不要心生怨恨,更不要当面埋怨。
八、亲有疾 药先尝 昼夜侍 不离床:父母生病的时候煎好的汤药,做子女的都要先尝一尝。照料生病的父母要日夜服侍在床前,不能随意离开。
九、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父母去世之后,守孝期间(古礼三年)要常常追思、感怀父母教养的恩德。自己的生活起居必须调整改变不能贪图享受,应该戒绝酒肉
十、丧尽礼 祭尽诚 事死者 如事生:办理父母丧事要恪守治丧礼节,祭奠要竭尽诚心,对待死去的父母要像对待在世时的父母那样尊敬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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